培养与学位管理

关于开展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27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校行发【2014】37号)(附件1),申请学位者须在申请答辩前的上一个学期通过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级全日制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2.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三、组织要求

1.按照《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规定》(校行发【2014】37号)要求实施。
    2.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下载《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填好个人信息及论文进展情况,打印一份,在中期检查前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在中期检查报告会开始前提交给检查小组。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于2017年12月25之前完成。各培养单位于12月28日前按要求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湖南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和《湖南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情况总结(附件4)。
    
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行认真评议。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全面把握本单位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展情况,督促研究生合理把握研究进度,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度和研究质量的实时监管和指导。

 

附件1: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

附件2: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3: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4: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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